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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部分(第2页)

贵族间的战斗是要正正经经的,是要穿上铠甲让两位骑士老爷先战斗的,这样打群架是没有荣誉可言的,但是杨毅留了个心眼,只是说列夫骑士来找他报仇的,要把洛克郡所有的马都要回去,却没说战书的事,所以洛克郡的百姓并不知道列夫骑士下了战书。

看到洛克郡的人如此支持他,本来有些忐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,赢定了!列夫骑士,敢跟老子叫板,就让你见识见什么叫人民战争,老子让你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……

洛克河对面的列夫骑士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,约好了两点决战,可是快到三点了,杨毅还是没有来,他两点就披上了重甲,实在是太沉了,等了半个小时无奈卸甲休息,刚休息了不大一会,就见杨毅带领着十个骑兵,和洛克郡的百姓来到了河边。

列夫骑士虽然爱斗地主,但也不太傻,他早就打听到了洛克郡的虚实,洛克郡自打新的骑士来到领地之后,召集了三十个士兵,就三十个士兵,所以这一次列夫骑士来了一百个骑兵,三倍多的兵力,还不立刻就把洛克郡给打垮了?

一定要惩罚洛克郡的骑士,把他俘虏了,仍然给他贵族的待遇,让他天天陪我斗地主,但是他没想到,杨毅晚到了一个小时不说,整个洛克郡的百姓都来了,里面还有七个小矮人……几百号人浩浩荡荡,杀气腾腾。

“快,快给老爷我披甲!”列夫骑士急忙翻身起来,让侍从给他披甲,列夫骑士的铠甲,当然是上好的,银光闪闪擦的锃亮,可全身包裹式的重铠,由整张铁皮按身体包裹而成,关节部分也由弯曲的铁皮包裹连接,重量得有五十斤,不吹牛逼的说,就列夫骑士的铠甲,穿上起码得十分钟。

整套铠甲拼装上,直接就能竖立在地上,当真是威风煞气,杨毅就没有这么好的铠甲了,甚至连甲都没有,就穿了个琼斯的破烂皮甲,琼斯的铠甲还是让他自己穿着,毕竟他才是真正的主力,杨毅跟列夫骑士一比,实在是寒酸,甚至连遮掩头部的帽子都没戴,就这么轻装而来。

列夫骑士当然是看不起杨毅的,杨毅也没指望他能看得起,看不起自己的人多了,他列夫骑士算老几?而且他也没耐心等待列夫骑士穿好铠甲在战斗,那不是傻吗?他可不是宋襄公,也不是真正的贵族,他是穿越来的啊。

看到河对面列夫骑士在忙忙碌碌的披甲,一百多个穿着皮甲的骑士杂乱的围成一堆,有的甚至还没上马,杨毅就知道他赢定了,都没带犹豫的,抽出腰间的破剑,朝着前面挥舞,大声喊道:“打击侵略者,洛克郡的人永不屈服,洛克郡的人永不为奴!”

喊完策马就朝列夫骑士的阵营冲了过去,一点都不按照套路出牌,十个轻骑兵抽出长剑跟随着杨毅,后面是洛克郡的男女老少,一起热血沸腾的大喊:“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,洛克郡的人民永不为奴……”

也不知道谁要让他们屈服,谁要让他们为奴,管他那,反正这样喊很带劲,于是洛克郡的人潮水般朝着列夫骑士冲杀了过去……

六十二章 毫无悬念

杨毅的骑术仅限于能骑马奔跑,挥剑砍人都做不到,洛克郡的士兵们虽然骑马的时间也不长,但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,很是能吃苦,不管琼斯怎么操练都能坚持下来,为了能够提升骑术,有的小伙子恨不得睡觉都把自己绑在马背上,毕竟杀敌赏赐丰厚,要是能升一级,当个小军官就能让家里不在贫穷,过上好的生活,洛克郡的人实在是穷怕了。

小伙子们的骑术比杨毅高明,在杨毅发起冲锋之后,十个轻骑兵就抽出了长剑,跟打了鸡血似的朝着还在披甲的列夫骑士冲了过去,竟然超越了率先冲锋的杨毅,后面的百姓也是人人大呼小叫着瞬间冲过了洛克河。

福曼紧紧守在杨毅的身边,手中的魔法棒闪耀着光芒,列夫骑士都懵逼了,扭动着配胖的身躯还在穿铠甲,大声叫喊道:“快快!用弓箭射死他们!”

列夫骑士手下有四十个弓箭兵,听到他命令,从背上摘下弓箭,可还没等搭弓,猛听得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,回头看去,就见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从背后冲了过来,虽然只有二十个人,可是喊声如雷,各个都抽出了长剑,亮晃晃的长剑反射着太阳的光芒。

列夫骑士这边的士兵也没怎么上过战场,无非是跟在骑士老爷身后作威作福,而且他们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打仗的,甚至都没听说过,按照规矩,双方就应该排兵布阵,面对面的冲击,谁赢谁输,看谁的战阵更坚固,看谁能冲击的次数多,一般来说,当士兵损失超过百分之二十,就会自动崩溃,认输。

那有洛克郡这样的,不管不顾,甚至都不等他们骑士老爷披好铠甲就冲了过来,身后还有一队骑兵,两面夹击……这就太操蛋了,更操蛋的是,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冲杀过来,列夫骑士惊慌之下,竟然让他们转头先射琼斯……

等弓箭兵跑到队伍后面,根本来不急拉弓,琼斯已经带着骑兵冲了过来……战争结束之快谁都没有想到,杨毅都没有想到,琼斯一个冲击之下,列夫骑士的士兵就崩溃了,乱做一团,当琼斯挥舞起手中宝剑砍掉一个人的脑袋,崩溃的速度就更快了。

列夫骑士的士兵们开始逃跑,可杨毅也带着人过来了,还能跑到那去?而且列夫骑士的士兵太软弱了,在洛克郡士兵的眼里,简直就是活动的银币,于是乎,振奋精神,冲杀了都没一个来回,所有列夫骑士的士兵就都举手投降了。

更惨的是列夫骑士,他连铠甲都还没穿上呢,就被冲阵的琼斯杀到了身边,只喊了一句:“我是骑士,贵族,你不能杀我!”然后就被琼斯用剑柄砸在了脑袋上,光荣的躺在了草地上,等杨毅冲过来,战斗已经结束了,卧槽!这特妈是战争?规模小也就算了,打的也是乱七八糟,都没现实世界中两个村的械斗精彩,就是特妈打群架呢。

杨毅哭笑不得,看着躺在地上穿了一半铠甲晕死过去的列夫骑士,实在是无语的很。

更让杨毅无语的是,洛克郡的人民得到了大胜,兴奋的嗷嗷直叫,追着列夫骑士手下的士兵玩命的打……杨毅急了,急忙对身边的福曼道:“阻止大家打列夫骑士的士兵,老爷我还有用,投降的都抓起来,不能死了,谁给老爷我打死了,赔偿我一个金币……”

福曼急忙去传杨毅的命令,洛克郡人民痛打落水狗的热情才消减了下去,杨毅很开心,琼斯却很郁闷,这仗打的也太轻松了,根本没显露出他的勇猛来,有点无精打采,杨毅却不这么看,琼斯冲阵的时候,那真跟个野兽一样,无人能挡,列夫骑士身边还是有两个忠心耿耿的骑兵的,一起去拦琼斯,却被琼斯两剑就给砍翻了,瞬间杀到了列夫骑士的身边。

如此威猛之人,跟猛张飞比也不差啥了,不愧是一只野兽……杨毅策马来到琼斯身边,轻声道:“小伙子们的表现怎么样?”

“还不错,都挺勇敢,但跟真正的勇士还有很大的距离。”

“嗯嗯,好好带领小伙子们继续努力下去,凡是挡在咱们前进路上的都是敌人,都等着你们去战胜,你们不光要战胜敌人,还要战胜高山和大海,今天起,咱们洛克郡的军队就算成立了,送你们几个字,我来了,我看到了,我征服了!”

这句话是凯撒大帝在小亚细亚吉拉城大获全胜,欣喜的凯撒给罗马人报捷时只用了三个拉丁语单词:来了!我看见了!我征服了!惜字如金,却是掷地有声、铿锵有力的最强音!对于战士来说,这样的词语最能激起他们的血性和抱负,当然童话世界里是没有这句话的,可是从杨毅口中说出来依然是那么的让人热血沸腾。

琼斯的眼睛亮了,他明白杨毅话里的意思,杨毅的抱负绝不止如此,他们的征战只是刚开始,琼斯认真对杨毅道:“愿意为你效忠!”

琼斯旁边的轻骑兵同样因为这句话热血沸腾,虽然都在马上,却都弯腰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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