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3章应该没有吧?
陈凡吃饭有个习惯,那就是先啃骨头后吃肉。
放在做事情上,便是先办难的,把最难的摆平了,后面的自然一马平川,什么事儿都好说。————温馨提示:这招不能用在考试上,尤其是高考,必须先做简单的题目,最后啃硬骨头,否则后果很严重。
言归正传。
今天这场酒会,先应付了港督和新闻出版署署长,然后就立刻办了金庸,这是陈凡预先计划好的。
如果不这么做的话,把顺序反过来,先和和气气的交朋友,然后再翻脸不认人,那不是成了「变色龙」么?
事情不是这么做的,所以必须要先算帐。
还好,一切尽在掌握中。
如今计划顺利,酒会也如众人所预期的那样,重新回到正轨。
陈作家手里拿著一杯红酒,周旋在众多文人之间,尽显大家风范。
总的来说,香港的文化界人士可以分为三大类:本港文人、英籍报社及记者、以及第一大类「海派」。
没错,海派指的就是上海。
原因很简单,在建国之前,上海便是报社和文人的大本营,后来这些人成群结队的去了香港,便成了香港文化界「第一大派」。
比如70年代名震香港的「四大才子」,就有两个属于海派,一个是出身于浙江海宁的金庸,他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,后来在《大公报》任职,是海派文学界的扛鼎之人。
另一个卫斯理,祖籍浙江宁波,出生于上海,同时也是在上海长大,属于地道的上海人。
他的妹妹亦舒自然也不例外。
此外还有后来人不怎么熟悉,但在六七十年代,却名震香港文坛的「四大海派作家」:过来人、冯凤三、方龙骧、何行。
「过来人」本名萧思楼,看名字思楼赏月,是何等风雅,但本人身材臃肿,实在是跟风流高雅不沾边。
而他的本来职业是帐房先生一名,交由颇为广阔,跟很多上海老板都是老相识,由于经历的原因,善写杂文,人情世故精炼、情理通达。
他的正业是做帐,爱好是写稿,副业是GG,特长是点菜。
嗯,这点跟蔡澜有点像,许多老板请客的时候,都会喊他作陪,菜点得好,还是文人,有面儿。
冯凤三,江湖人称三哥,笔名为朱雀,在《晶报》上写的随笔,篇幅不长、
言简意赔、饶有深意,所以粉丝甚多。
放在后世网文界,属于5级以上、大神之下,有固定读者群体的中坚作者。
只不过,他有个和后世不少网文作者非常相似的毛病,那就是「的的了了」特别多,遂有「冯的了」之称。
「冯的了」所学极杂、爱好广泛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「为了吃饭,我啥都写!」
自诩为「小品平平无奇,倒是歌词,夸啦啦,超一流。」
崔萍主唱,后来陈百强、蔡琴、徐小凤等人翻唱过的金曲《今宵多珍重》,就是「冯的了」的杰作:「南风吻脸轻轻,飘过来花香浓;南风吻脸轻轻,星已稀月迷蒙————」
方龙骧善于写科幻奇情,当年最脍炙人口的故事,便是连载在《南华晚报》
副刊上的《猫头鹰邓雷故事》,这是当时香港极其罕见的科幻小说,写得比倪国的卫斯理科幻更早。
只不过这位老先生自不量力,竟然迷上了古董,将《南华晚报》副刊让给了徒弟冯约翰,结果红了《司马洛传奇》,而他自己屡屡打眼,赔了个一塌糊涂,落了个晚景凄凉。
不过这时候还没赔到破产,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在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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