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近路走向掏宝地点,杂草之地中出现一片草皮上蹄印杂乱,周围的草上还有啃噬的痕迹,由于蹄印之犬,应该说是野骆驼曾到过这里之。这一理由,来源于杂草之地中,没有发现人类的足迹。野骆驼来这里一是逗留啃草,二是来此饮水。
“这里的地貌,比起古搂兰所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强多了。不像塔克拉玛干沙漠中那样,想要找到一处水源,根本是不可能的事,”边走边兴致勃勃的罗圆圆,呼了口气,似乎是自言自语着。
没人接罗圆圆这句话。罗圆圆这句话,我们都听到了,但这里的地形地貌,我们还是头次接触,又有谁知道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什么样的。在向前走,靠近湖畔一侧的污水烂泥极多,烂泥沙上杂草茂盛,水中各种蜉蝣生物滋生不少,正好是位于地下水路的中心地带。眼看着就要到达目的地了,我们几人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,身前沏草丛下,黑压压的布满了蝼蛄,这些蝼蛄黑色棕色皆有,用的背生长翅,大得惊人,体形长短都在三四厘米左方,一只挨着一只,密密麻麻的间不容发,成千上万地数量将整个杂草丛中都盖住了,这些蝼蛄恐怕是受到了污水中某些成份的刺激,不仅体形比普通的大了一半,它们还能够靠着互相啃噬同伴的尸体,以及这里的蜉蝣生物和潮虫等生物维持生命。这些蝼蛄原本潜伏不动,慢慢的互相咬噬,此时有一小部分受到我国脚步声的惊动,它们立刻快速蹿动起来,一瞬间就产生了连锁反应,整片杂草丛中的蝼蛄好像沸腾的开水,没头没脑地到处冲撞逃窜,草丛下面变成了流转的黑潮。
“这里怎么会这种东西?”蝼蛄,我们北方人称它为拉拉蛄。是我们老家在夏日里最常见的一种昆虫。小的时候,我经常抓它们喂鸡吃。鸡吃了它,不仅生蛋产量高,个头也大。而且蝼蛄还是一种可以用来换钱的中草药。
农村的孩子都知道,蝼蛄一般于夜间活动,但气温适宜时,白天也可活动,土壤相对湿。华北蝼蛄为害最重。土壤干旱时活动少,为害轻。成虫有趋光性。夏秋两季,夜晚可用灯光诱到大量蝼蛄。蝼蛄能倒退疾走,在穴内尤其如此。成虫和若虫均善游泳,母虫有护卵哺幼习性。若虫至4龄期方可独立活动。蝼蛄的发生与环境有密切关系,常栖息于平原、轻盐碱地以及沿河、临海、近湖等低湿地带,特别是砂壤土和多腐殖质的地区。
蝼蛄蹿得极快,好在它不往人身上爬。我一工兵铲下去,至于可以拍死二三十只。好在这东西不咬人,不过密密麻麻的蝼蛄,多看一眼,也一样令人恶心。走在最后我前边的梦丽,或许不愿意踩死脚下的蝼蛄,还是恶心这东西,几步行走中的她,尽可能的挑选脚下没有蝼蛄蹿过来的地方走。一只刚想落脚的她,猛的又抬了起来。谁知另一脚没配合好,脚底下一滑一个踉跄,险些摔倒在淤泥之中。若是这样的方式滑倒在地,相信她一定会压在几百支蝼蛄身上,或许会令她恶心一辈子。也就在此时,手疾眼快的我,上前一把搂住了的梦丽。
惊吓中的梦丽,吓得是当即花容失色,正好被我轻轻托了把她的腰际。如此一来,她也幸免倒入地面。可这个踉跄,使梦丽摔下的冲击力也小了许多,刚好轻柔地落在我怀中。我们两人抱个正着。
温香软抱,淡淡的清纯香味窜入我的鼻中。与罗圆圆那丰腴妩媚的娇躯。正处在成熟期的梦丽,其身体犹如一朵刚刚开始绽放的新嫩牡丹花。雍容华贵不足,却是别有一番青青涩涩的滋味。只是,让我尴尬不止。梦丽刚刚落下的时候,加支我上前一扶。她的一只手刚好搭在了我的胯下。在她万分紧张之余,更是下意识的一把抓个正着。本来这也没什么,但偏生不巧的是,刚刚一会会之前,刚被梦丽无意中挑逗了一把,勾出的欲火还没消散,自家二弟还处于开心状态。
“谢谢……”还没站稳的梦丽,压低着声音轻嗔不止,脸涨得通红。
或许各人都在看着一脚踩下去能踩死几支蝼蛄,谁也没在意刚才发生的这一幕。搂住梦丽跌倒那一刹那间,伸出去的手,给我的感觉应该是触摸到了梦丽的Ru房上。
这才引出了重新站好微微一楞中梦丽的谢意。松开手的我,也令梦丽有些脸红尴尬。渐渐缓过神来、亦是一瞬不逝的注视着我那对深邃而有些混乱的眼眸。顿了一下,才轻声道:“蝼蛄并不吓人,只是太多了,就会给人一种生畏感。”
“是这样,”点点头的我,下意识拿出烟点上了一支,心中苦笑,以前的人生充满着无数艰辛和困苦。然而有一点却是不错的,那就是除了极少数状况,向来很少在某个固定女人身上停留的我。即便是心动了,意动了。我也会主动远离能够令自己心动的女人。那个时候,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乡下人。享受着人生,却从来不曾为人生而买单。在那种朝生不知夕死的日子里,任何仁义道德。甚至是礼义廉耻,都是讲不通的狗屁。只知挥霍着今日光阴。却从不会为明天祈祷。自从上了大学后,已经将以前生活作风改变了许多的我。却仍旧是和这个和平而安详的社会格格不入,矛盾重重,很不愿意和那些城市美女接触。好在这一小意外,没让走在前面的罗圆圆、杨大京看见,否则……
………【第46章 变异大蚯蚓】………
下意识中的梦丽脸一红,眼眸中闪过一丝浓郁的哀伤无奈。抬头正色看着我,眼睛眯了起来嘟囔道:“进宝兄弟,在农村,应该常见这蝼蛄吧?”
“我们老家那有得是这东西,我们那的人,都称它为拉拉蛄,”我轻咳了两声,好整以暇的看着前面。
“拉拉蛄?这名字挺好听的,”也不知道这拉拉蛄有什么好听的,逗弄得那梦丽是面颊粉红,一对原本应该含蓄内敛的眼眸此时却是飘忽不定。
“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蝼蛄呢?”越往前走,蝼蛄越多,走在我前面的罗圆圆停下脚步,一抬脚,刚刚踩下去的那一脚,至少有五只死蝼蛄。
走过去的我先是愣了一下,没想到罗圆圆的语气如此认真。思索片刻后,神色平静的补充道:“蝼蛄属于大自然中的物种,有什么好稀奇的!”
“我对蝼蛄了解的不多,”罗圆圆微微摇了摇头,突然脸色变得很古怪,犹豫的看着我道:“但这使我想起了有关楼兰灭亡的另一种传说,说楼兰灭亡与生物有关。这种生物就是蝼蛄昆虫,在楼兰没有天敌,生活在土中,能以楼兰地区的白膏泥土为生,成群结队地进入居民屋中,人们无法消灭它们,只得弃城而去。”
“一定是传言,”听得罗圆圆这么一解释,我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。心理倒是有些喜悦,你也有不如自己的时候。但嘴上却强自冷哼辩解道:“这种可信度不高,即便蝼蛄成群结队地进入居民屋中,打死它们不完了,至于弃城而去吗?蝼蛄虽然有飞,缘,游,穴,走五种本领。但前翅短小,飞不能越屋脊;前足可以挖掘,却不能从土中取食;能爬却爬不上屋顶;落水能游却游不过小河;能走却跑不快。先不说野生飞禽红脚隼、戴胜、喜鹊、黑枕黄鹂和红尾伯劳等食虫鸟类都是蝼蛄的天敌。就是家禽,也不会放过这蝼蛄。那个年代的楼兰,你别告诉我没有食虫的鸟类吧?”
“你说的鸡吃蝼蛄,这我听说过,”罗圆圆郑重的看着我,却似乎想到了一件事情。犹豫了一下,还是说了出来:“就眼下这么多的蝼蛄,你说要多少只鸡才能把它们吃光?我不否认当时社会没有食虫的鸟类。但我可以肯定的说,当时的楼兰地区,肯定没有大规模的养鸡大户。还有……”
“我认,我认,”我嘴角浮上了一抹淡笑,将罗圆圆的话打断。眼神有些忧郁的看着她道:“唉,这古人真是笨,那么多的人,团结起来一起对付这蝼蛄,哪有灭不了这些手无寸铁的昆虫。”
“你说的容易,成群结队地蝼蛄进入居民屋中,打死它们不完了?若是连续一两个月事情,你能天天打吗?不睡觉了?不干其它活了?”罗圆圆有些迷惑了……“或许当时的楼兰地区发生的蝼蛄,比现在巨大的蝗虫群一夜之间可以飞越几百公里的区域还要凶猛,知道吗?几年一次的百万亩小麦和牧草等植物可以在一两天的时间,被蝗虫啃食一空。蝼蛄这种昆虫,是固定区域性昆虫。如果假设当时的楼兰毁于蝼蛄,相信蝼蛄的数量至少可以覆盖楼兰地区上百公里的范围。”
我与罗圆圆的谈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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